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我司原为内资企业,2009年改制为港澳台中外合资企业,国税和地税都为我司核定了企业所得税,以前年度,地税正常申报,国税零申报,2013年度因为会计交接,国税和地税都是正常申报。现在我们公司要被另一家公司吸收合并,需要做注销手续,请问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先取消一方的所得税核定才能走税务注销程序吗?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8〕120号)规定: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做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对“新增企业”的解读为:目前,内资企业企业在改组改制过程中,外资通过收购股权方式,内资企业变更登记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现象越来越多。这种情况,按国税发〔2008〕120号规定,变更登记为外商投资企业后,应由内资企业原征收管理机关征收管理。
《
因此,贵司2009年改制前企业所得税若由地税机关管征,改制后仍应由地税机关征收管理。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具体涉税事宜请咨询当地主管地税机关。
- 上一篇: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 下一篇:国际运输企业的抵扣问题?
- 07-15发票不是税前扣除的唯一凭证
- 07-22化粪池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 07-15转业的士官自谋职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 07-15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是否需要备案
- 07-15预收房屋租金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
- 07-1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
- 07-15保险赔偿金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 07-15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 07-15企业因人事变动,部分会计核算资料遗
- 07-15建筑公司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项而收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