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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销售货物未开票是不是就不用纳税?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因此,发生销售货物行为,无论是否开票都应该依照税法的有关规定申报纳税。那种认为销售货物未开发票就不用申报纳税的理解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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