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我公司是勘察设计企业,如我公司派设计人员到外国去为他们现场设计和服务,这样因劳务发生在境外,故不属于我国营业税征税的范围,请问我理解的对吗?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6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的规定,境内的应税劳务才是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因此在国外的设计收入不需缴纳营业税。
- 上一篇:退回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 下一篇:上缴的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帐务处理
- 07-15转业的士官自谋职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 07-15预收房屋租金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
- 07-15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 07-15保险赔偿金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 07-22化粪池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 07-15企业因人事变动,部分会计核算资料遗
- 07-15建筑公司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项而收
- 07-15发票不是税前扣除的唯一凭证
- 07-15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是否需要备案
- 07-1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