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 老师,您好!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不能在开办费中列支,筹建期间并无收入那请问在所得税汇算时这部分业务招待费能否在税前扣除?如能按什么标准?不能那又如何处理?谢谢!
答:筹办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以计入开办费用中核算,按照税法中对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的规定,分5年在税前扣除。
对于筹办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并没有扣除限额的规定,所以是这与企业是否实际取得收入,没有直接对应的关系。
在企业汇算清缴时,这部分招待费是作为开办费核算并在税前扣除的,并不单独作为业务招待费核算和税前扣除。
- 上一篇:关于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下一篇: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如何操作
- 07-15企业因人事变动,部分会计核算资料遗
- 07-15建筑公司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项而收
- 07-15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是否需要备案
- 07-22化粪池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 07-15预收房屋租金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
- 07-15发票不是税前扣除的唯一凭证
- 07-15保险赔偿金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 07-15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 07-15转业的士官自谋职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 07-1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