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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某司现正申请农副产品进项抵扣,请问方条、方木是否属于农副产品?
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第一条第(十)款规定:“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1.原木。是指将砍伐倒的乔木去其枝芽、梢头或者皮的乔木、灌木,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木段。锯材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因此,上述所指方条、方木如果属于锯材,则不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规定的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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