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题】
我公司近日通过内部相关部门鉴定,报废了一台2009年1月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设备)。资产报废后,取得的变现收入,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适用税率缴税,还是开具普通发票按4%减半征收?
【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款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本公告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并已经征税的事项,不再调整;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2009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是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07-15企业因人事变动,部分会计核算资料遗
- 07-15发票不是税前扣除的唯一凭证
- 07-1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
- 07-15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是否需要备案
- 07-15预收房屋租金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
- 07-15保险赔偿金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 07-15转业的士官自谋职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 07-15建筑公司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项而收
- 07-22化粪池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 07-15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