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咨询描述:法院裁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申报吗?
解答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第十六条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请参照执行。
- 上一篇:企业出租房产改为季度申报怎么计算缴纳?
- 下一篇:两费是什么?
- 07-15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抵扣税
- 07-23营销策划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 07-22个别计价法和先进先出的区别
- 07-09营改增36号文件解读:纳税人和扣缴义务
- 07-09变更公司名称后怎么开票?
- 07-15粮食企业销售农产品能否开普通发票
- 07-15补税要补的税主要有哪些
- 07-15公司客户是个人的不开发票是否违反规
- 07-15仅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可否作为财务
- 07-15购房该如何缴纳房产税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