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类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给广大不孕不育夫妻带来了福音,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社会伦理道德的问题。但是试管婴儿这个词汇还是过于隐秘,其中涉及到的伦理和法律问题还是困扰着夫妻双方。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这个问题,彻底解决大家的疑虑。
国家明文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必须在经过批准并进行登记的医疗机构中实施,国家对申请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的人员、技术和设备的配备有着严格的要求,再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和权威专家的讨论和检查才能正式审核通过。对于想要做试管婴儿的患者一定要选择一个有资质医疗机构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
试管婴儿并不是每个人来门诊就诊都能做的,首先要具备做试管婴儿的指征,且需要具备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生育服务证,只有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的不孕不育夫妻才能进行辅助生殖治疗。
当遗传学认为,夫妇可能生育性别相关遗传病的孩子时,法律才允许选择性别。国外才可以通过PGS/PGD技术优生优育或筛选无基因疾病婴儿。我国禁止PGD进行无医学指征的性别确诊和判断,也只有极少数生殖中心具有实施该技术的资质。
供精人工授精或者试管婴儿的精子来源只能是国家从批准的人类精子库。国家对人类精子库管理有着严格规定,人类精子库会对供精者进行严格的健康筛选,并建立供精者档案,对供精者的详细资料和精子使用情况进行计算通机管理、永久保存,并为供精者和受精者保密。供精者和受精者互相并不知道对方身份,只会了解血型、身高、体重等基本特征。夫妻双方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对供精辅助生殖所生育的子女同样负有伦理、美德和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温馨提示:我国目前法律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