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个人多缴住房公积金部分是否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例如:我在单位每月缴500元住房公积金,如果我自愿缴800元住房公积金,那么多缴的300元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税。”
- 上一篇:应提未提应计未计项目是否可补提
- 下一篇:残疾人取得修理收入要缴增值税吗
- 07-15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是否需要备案
- 07-22化粪池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 07-15转业的士官自谋职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 07-1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
- 07-15建筑公司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项而收
- 07-15保险赔偿金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 07-15预收房屋租金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
- 07-15发票不是税前扣除的唯一凭证
- 07-15企业因人事变动,部分会计核算资料遗
- 07-15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